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网信办加强网络直播打赏管理:不得向8岁以下儿童开放

admin花边新闻2026-04-154660

吃瓜简评

网信办发布的《关于加强网络直播打赏规范管理的通知》提出了11条具体措施,旨在规范网络直播打赏行为,保护用户权益,特别是未成年人,以下是对这些措施的详细分析:,1. **明确打赏规则**:平台需以简洁方式公开规则,避免复杂条款,确保用户知悉权。,2. **规范打赏权限**:违规账号需等待3个月后重新申请,禁言期间打赏权限暂停并延长时间。,3. **限额和提醒功能**:用户首次打赏需设定限额,平台默认开启提醒,关闭需二次确认,防止不当行为。,4. **打赏提醒管理**:默认开启提醒功能,用户可自行修改设置,平台需确认关闭情况。,5. **打赏排名规范**:禁止以打赏额度排名,避免依赖打赏引流,保护排名公平性。,6. **打赏互动审核**:平台需加强审核,杜绝违法信息和诱导行为,维护良好生态。,7. **未成年人保护**:不同年龄段的未成年人需不同程度的监护,确保账号安全。,8. **负面清单管理**:平台需告知负面行为并明确处置措施,提前警示账号主体。,9. **异常打赏处理**:密切关注异常行为,及时确认并通报违法线索,保护用户权益。,10. **投诉机制**:建立健全机制,优先处理未成年人纠纷,确保问题得到妥善解决。,11. **治理与曝光**:持续治理违规行为,定期曝光典型案例,引导用户理性消费。,### 应对挑战与思考:,- **排名依赖问题**:禁止仅以打赏额度排名可能会影响主播排名方式,需探索其他排名标准。,- **未成年人监护细节**:需明确收入核验的具体实施方式,如文件上传或平台核实。,- **记录管理**:平台需确保有足够的资源处理打赏记录,避免存储压力。,- **纠纷处理风险**:优先考虑未成年人利益可能增加平台的赔偿风险,需谨慎处理。,- **投诉机制效率**:加强投诉处理可能影响平台运营效率,需优化资源分配。,总体而言,这些措施有助于规范直播打赏,保护用户权益,促进健康发展,平台需在执行中平衡成本与效果,确保用户体验和生态秩序。
网信办发布的关于网络直播打赏的11条措施旨在规范行业行为,特别关注未成年人保护和平台责任,以下是这些措施的总结:,1. **明确打赏规则**:平台需公开清晰规则,避免复杂条款,用户首次打赏需设置限额并默认开启提醒,关闭需二次确认。,2. **打赏权限管理**:违规账号需等3个月后开通权限,被禁言账号的打赏权限暂停,时间为禁言期限的两到三倍。,3. **限额设置**:用户首次打赏需设定限额,平台需确认用户的选择。,4. **提醒功能**:提醒功能默认开启,用户可自行修改设置,关闭需二次确认。,5. **禁止排名依据打赏**:平台不得以打赏额度为唯一依据排名主播或引流,禁止公开展示消费数据。,6. **打赏互动规范**:平台需审核互动内容,禁止返现、自我打赏等诱导行为。,7. **未成年人保护**:禁止8岁以下儿童打赏,8-16岁需监护人同意,16岁以上需监护人同意或核验收入。,8. **负面清单**:平台需告知负面行为并明确处置措施,确保账号开通前了解规则。,9. **异常打赏处理**:平台需识别异常行为并确认,及时通报涉嫌违法犯罪线索。,10. **投诉机制**:平台建立健全投诉机制,特别处理未成年人打赏纠纷,优先考虑未成年人的利益。,11. **治理力度加大**:平台持续打击违规行为,定期曝光典型案例,警示主播和用户遵守规则。,这些措施旨在维护网络直播生态,保护未成年人,促进行业健康发展,平台需严格执行,确保规则的有效性,同时加强用户教育,提升理性消费意识。

4月13日消息,中央网信办今日发布《关于加强网络直播打赏规范管理的通知》,针对网络直播打赏乱象推出11条具体措施,重点聚焦未成年人保护、打赏行为规范及平台责任强化。

通知明确要求,平台必须公开清晰打赏规则,不得以复杂条款规避用户知情权;用户首次打赏需强制提供限额设置,并默认开启打赏提醒,关闭需二次确认。

严禁以打赏金额为唯一依据进行主播与用户排名、引流,未经同意不得公开展示用户消费数据,坚决杜绝打赏返现、自我刷量等诱导行为。

未成年人保护成为重点:禁止向8周岁以下未成年人提供打赏;8-16周岁需监护人同意;16周岁以上需监护人同意或收入核验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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原文如下:

1.明示打赏规则。网站平台向用户提供充值打赏服务,设置榜单排名,设计互动玩法,应制定明确规则,并以直接、简洁方式公开,不得采取多次跳转、冗长条款等方式影响用户知晓。

2.规范打赏营利权限开通。网络直播账号申请开通打赏营利权限,如有违规记录,应在处置期满3个月后,再予以开通。网络直播账号被禁言的,应同步暂停其打赏营利权限,时长为禁言期限的2至3倍。

3.提供打赏限额功能。用户首次进行直播打赏,网站平台应主动提供打赏限额设置服务,允许用户设定个人单次、单日打赏最高金额。用户放弃限额设置或修改其设置的限额,网站平台应通过适当方式确认。

4.提供打赏提醒功能。网站平台应合理设置用户打赏提醒触发条件、提醒方式和提醒频次,将相关功能默认为开启状态,并允许用户自行修改相关设置。用户关闭提醒功能的,网站平台应通过适当方式确认。

5.规范打赏金额排名。未经用户同意,网站平台不得公开展示用户充值打赏、购买礼物等消费统计数据。不得以打赏额度为唯一依据对网络主播排名、引流、推荐,或对用户进行排名。

6.规范打赏互动。网站平台应加强打赏互动审核,不得含有违法和不良信息,不得通过打赏返现、自我打赏等方式诱导用户打赏,不得为打赏用户设置特殊保护权限,避免干扰网络直播生态。

7.完善未成年人保护机制。网站平台不得向八周岁以下的未成年人提供打赏服务。向八周岁至十六周岁的未成年人提供打赏服务,应征得其监护人同意。向十六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提供打赏服务,应征得其监护人同意或核验其收入证明材料。对发现疑似未成年人使用成年人账号打赏的,应进行必要的核验,确系未成年人打赏的,应立即采取处置措施。

8.建立打赏营利行为负面清单。网站平台应根据法律法规规定和公序良俗要求,建立并定期更新网络直播打赏营利行为负面清单。在账号开通打赏营利权限前,将负面清单告知账号注册主体,并在社区规则、用户协议等平台管理制度中明确对负面清单行为的约束处置措施。

9.加强异常打赏识别处置。网站平台应密切关注用户异常打赏行为,并采取适当方式向用户确认。要依法依规留存打赏记录,及时将涉嫌违法犯罪线索通报有关部门。

10.完善投诉举报受理机制。网站平台应建立健全工作机制,及时受理处置网络直播打赏相关投诉和纠纷。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人原则,妥善处置未成年人打赏的退款纠纷。

11.加大处置和曝光力度。网站平台应建立健全网络直播打赏常态化治理机制,持续打击治理违规打赏行为,通过发布治理公告、站内公开信等方式,定期公开曝光典型案例,警示网络主播加强自律,引导用户理性消费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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